机制。
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,对培训考核全过程实行动态监管,建立工作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机制,逐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体系,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等相关单位做好工作。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培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,凡不承担培训主体责任、持证上岗情况未达到相应要求的企业,应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和处理。要加强对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管,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,建立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,对工作不力、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,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、制止和纠正,严肃追究责任。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,对施工现场建筑工人持证情况实施有效监督。要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动态管理的认定退出机制,开展培训考核工作的质量评估。
(九)加强信息化管理。
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,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的劳务员,负责登记建筑工人的基本信息、培训技能、诚信状况、工资结算等情况。逐步建立统一的建筑工人培训信息管理系统,规范建筑工人职业培训与考核管理,掌握建筑工人的结构比例及流动情况,引导和推进全员持证上岗,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。
(十)加强组织落实。
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,结合实际,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,明确职责分工,狠抓工作落实。要确定推进此项工作的单位和专门人员,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性,发挥特点优势,加强协调配合。在拟制本地区建设事业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