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房城乡建设部就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发布指导意见
五年实现全员培训持证上岗
到2016年年底,一级资质及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实现自有工人全员培训、持证上岗;到2020年,实现全行业建筑工人全员培训、持证上岗;到2025年,基本形成以中级技工为主体,高级技工为骨干,技师、高级技师为龙头,老、中、青比例合理,职业化程度较高的产业工人队伍。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就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发布指导意见,提出上述目标,明确了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。
根据指导意见,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要实行分级分类培训。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工人,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职业技能标准相应等级要求,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、理论知识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;对施工现场的普工,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。建筑工人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,并由施工企业或培训机构核发培训合格证书。对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,应当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》。建筑施工企业应有计划地对项目班组长进行重点培训,提升项目班组长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。
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,引导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参与职业培训,探索建立企业自主培训考核机制,增强企业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。同时,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。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