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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: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(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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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师资培训合格证书,没有取得师资培训合格证书的今后不得参与相应培训工作。
     (四)组织编写培训教材。在原有《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教材》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,统一修订、编写新的培训教材,教材编写完成后即时向社会公布,全省统一使用。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尚未颁布的岗位标准,暂按我省的现行规定执行。
     (五)完善考核评价标准。根据《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》的要求,建立全省统一试题库,并在统考中全面实施。逐步完善、修订我省其他岗位的考核评价标准,定期公布全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考试计划、考试时间,努力实现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化、标准化。
     (六)统一规范证书管理。通过全省统一考核评价的人员,颁发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》,证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样式和证书编号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、管理和核发。
     (七)强化信息管理。加强岗位培训考核评价信息化建设,继续完善“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”,实现岗位培训、考核报名、考核评价、证书管理、继续教育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。
     五、实施步骤
     (一)组织动员
     1. 建立工作机构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(委)应根据统一要求,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,指定专人负责《职业标准》的贯彻和实施,将管理机构、工作人员和具体贯彻实施方案报省厅人教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