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住房城乡建设局(委),厅机关各处室,厅属各有关单位,各建设类培训机构和相关建设企事业单位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职业标准》),加强我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,规范专业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,依据《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精神,结合我省实际,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: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按照《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(2011—2020年)》和《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以明确岗位职责,开展专业知识、技能培训和考核评价为重点,以造就一支高水平、高素质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现场专业人员队伍为目标,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。
二、基本原则
(一)统一要求,分级管理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“统一标准、统一大纲、统一证书式样、统一管理、统一考核”的要求,充分发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(委)、各建设类培训机构、专业院校和相关建设企事